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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春宁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702201210160974

  • 联系电话:

    15712721666

  •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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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借贷有三忌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不能办转按揭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4日 来源:青岛欠款律师
[导读]:   蒋春宁,青岛欠款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

  蒋春宁,青岛欠款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老人借贷有三忌

老人借贷有三忌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周转资金、解决暂时困难的方式,它体现人与人之间的互助精神。但是这种借贷的形式,极易引起纠纷。特别是老年出借人,往往由于其生理、心理和不了解有关法律的特点,容易成为借贷纠纷的受害人,权益受到损害却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因此,老年人在出借钱款时应具有一定的防患意识。   一、忌碍于情面 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或父母与子女之间。于是不少老年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让借款人出具借条及让借款人寻找担保人;或者轻信对方不会赖帐而拒收借条。即使收到借条,有的无出借人的姓名、借款人无签章等,一旦形成诉讼,就可能因提供不出明确的证据而致败诉。有的老人明知对方无还贷能力,但不好意思回绝。这样,即使有法院胜诉,也可能因债务人无力还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忌不懂法律 有的老年人一是缺乏时效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此类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即自约定的还款日期第二日起满两年后,债权人失去胜诉权。有的老人面对“千年赖万年不还”的债务人,只知上门催讨,而致过了诉讼时效;或过了时效后才想起催讨、诉讼,以致失去法律的保护;二是缺乏公证意识。一般来说,经公证过的合同效力高于未经公证的合同,而且公证书本身就是个有力的证据。因此,对借贷数额较大的借贷合同,与第三人签定的借款担保合同等,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有些老人就是因缺乏公证意识,以致所签合同意思不明而使权益受到损害。   三、忌贪图高利 有的老人为贪高利,做出违法行为,如私自约定高利息;将利息直接作为本金定入借据。从贷款中先行扣利息;以旬或周为周期计算复利;明知对方借贷用于走私、投机倒把、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贷款。这些都是法律所禁止的。在诉讼中法院查明出借人有上述行为的,将认定为非法借贷,对债权人可采取收缴部分甚至全部本金及利息;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另外,单位向个人借贷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有的老人轻信利息的许诺而借贷,结果却事与愿违。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不能办转按揭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不能办转按揭


  郑州市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不能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昨天,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解读一]二手房不能办理公积金转按揭


  《通知》明确规定,转按揭业务只针对购买商品房并取得房产证的借款人,暂不受理购买二手房的转按揭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商品房原商业贷款,如果两年内出现连续2期逾期还款或累计超过4期逾期还款的,该中心不再受理其转按揭业务。


  同时,取消了最高贷款额30万元的限制条件,规定办理转按揭业务贷款的比例执行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规定,同时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余额。


  [解读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提高10%


  以往规定,对二手房提供公积金贷款的比例为不超过成交价的60%,并且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的60%。如果买的二手房在144平方米以上,只能提供50%的贷款。


  此次《通知》放宽了贷款比例:购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70%,并且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70%;大于144平方米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成交价的60%,并且同时不超过房屋评估价的60%。


  在贷款年限上,二手房与新房一样,房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但二手房贷款年限仍然有一定限制。如,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解读三]限价房也可用公积金贷款


  《通知》还规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中注明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成套及非成套住宅都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及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住房改造项目,在所建房屋主体封顶后,可以受理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但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为贷款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或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房产作为抵押。此外,在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郑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须缴至申请前一个月。


  [解读四]贷款人离婚的需带相关证明


  按照规定,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其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要提供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本人未贷款证明,或其单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证明。


  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异的,要提供离婚证。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原配偶的身份证号码或相关证明。


  公积金“转按揭”之解释


  2005年11月,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业务。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是指已经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在还款期间,由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对于原来商业贷款余额大、还款剩余期限长的购房者,办理公积金转贷就比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