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欠款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0532—80632

网站介绍

蒋春宁-青岛欠款律师照片展示

蒋春宁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702201210160974

  • 联系电话:

    15712721666

  • 联系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7号楼5层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欠款

银行贷款买房要提交哪些资料?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7日 来源:青岛欠款律师
[导读]:  蒋春宁,青岛欠款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

 蒋春宁,青岛欠款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银行贷款买房要提交哪些资料?



  贷款买房需要哪些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6、贷款人的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收入证明;


  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外籍人士购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准备如下资料:


  1、台湾人


  大陆往来通行证、户籍本、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


  2、香港人


  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 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


  3、其他国籍


  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





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6、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7、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8、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9、担保人依照担保法第14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担保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担保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14、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5、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担保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